•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榮民就養金 民法第1030條之1婚後財產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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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符合榮民就養金的領取資格,並在結婚前已經開始領取就養金。榮民就養金屬於政府核發的救助金額,不應視為夫妻婚後共同努力所得的收入,因此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過程中,不應將就養金列入分配範圍。這是基於法律對男女平等原則和肯定家庭勞動價值的考量。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的規定,婚姻關係消滅時,夫妻的婚後財產扣除...

  • 夫妻剩餘財產如何調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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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的財產分配規則。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當婚姻因死亡或離婚而解除,法定財產制隨之消滅。此時,夫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後,如有剩餘財產,其差額應平均分配給雙方。「平均分配」的概念是指,在計算夫妻各自現存的剩餘財產後(包括負債、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比較...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依據?婚後財產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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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民法第1030-1條規定,當法定財產制關係結束(例如離婚或死亡)時,應扣除各自的債務後,計算剩餘的婚姻財產。如果有剩餘,應平均分配給雙方,以確保公平性。婚前財產所生的孳息納入婚後財產分配範疇,保障了另一方配偶在夫妻共同努力下的利益;而婚前財產本身的增值部分則不列入婚後財產,維護了財產所有人的權益。同時...

  • 已經離婚,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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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後仍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但需注意法定請求期間,若已知財產差額則應在兩年內提出,若不知財產差額則有五年的請求期限,此外,僅有婚後財產的部分才可納入計算,婚前財產、繼承財產及慰撫金等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且僅財產較少的一方可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分配,無需事先完全掌握對方財產狀況即可提出請求...

  • 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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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然剩餘財產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若此原則導致顯失公平,法院可以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調整分配比例,甚至免除分配額,這項法律設計的目的是確保財產分配的公平性,避免一方在婚姻中毫無貢獻卻能享受婚姻帶來的財產利益,透過法院實務與最新修法,可以看出財產分配制度已朝向更為精細化的標準發展,法院在...

  • 父母送我的房子,房租、漲價要分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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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娘家贈與的房子本身屬於個人財產,不納入婚後財產分配範圍;但房屋產生的租金屬於婚後所得,應列入財產分配。此外,房價增值若純粹來自市場變動,仍歸個人所有;但若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投入,則可能影響財產分配的結果。因此,雖然法律條文看似簡單,但實務上仍需針對每個個案的具體情形來判斷。   ...

  • 妻憑驗傷單訴離 未必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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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驗傷單雖然是法院審理時的一項證據,但並不能單獨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法院仍會要求妻子進一步舉證,證明傷勢是由配偶所造成,並且婚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此外,即便法院判決離婚,財產的分配也需視妻子是否有提出請求,且夫妻財產分配僅適用於婚後所得,婚前財產並不會受到影響。因此,在離婚訴訟中,法院並不會僅憑驗傷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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