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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控制是否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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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姻中對配偶施加過度控制、精神暴力甚至肢體暴力的行為,不僅對受害者身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也動搖婚姻關係的基礎。法院對於這類行為予以嚴正看待,並依相關法律規定給予受害方支持與救濟,確保其基本權益受到保障。同時,本案也提醒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應以尊重、理解和包容為前提,任何形式的控制、暴力或不尊重行為,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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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被判刑已經關二年之久,可否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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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監獄服刑的配偶不同意離婚,則須透過離婚訴訟來解決,而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讓法院裁判離婚,若配偶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確定,則可依法提出離婚訴訟,但需留意時間限制,確保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權利,否則將失去請求離婚的機會。此外,若未達法定標準,仍可尋求其他法定離婚事由或透過「重大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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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屬於重大不治惡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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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植物人狀態之病患,因其喪失意識、溝通與生活能力,完全無法參與婚姻生活,亦無治癒可能,已符合民法1052條第1項第7款「不治之惡疾」之要件。法院認為婚姻若僅剩形式且無再恢復希望,法律不應強迫當事人承擔無限照顧責任與精神壓力,應適度釋放配偶一方,以維護其人性尊嚴與婚姻自由之基本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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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否?應有考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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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並非唯一處理關係之方法,除訴訟外尚有心理諮商、家事調解、家事服務中心等多元資源得以運用,亦有諸如家庭教育中心、兒福聯盟、婦女團體等提供協談與轉介,協助當事人釐清想法、促進溝通、建立友善父母制度。婚姻並非愛情的終點,而是共同生活的起點,其本質在於學習接納對方的不同,透過溝通與理解維持關係,但若確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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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摩擦,不堪同居之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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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如長期施加高度的行動控制,懷疑對方外遇,甚至試圖以身體檢查方式監控其行為,在爭吵時施以恐嚇言語,甚至發生多次肢體暴力,包括威脅將被上訴人關入狗籠、推落水溝並作勢溺斃等,這些行為已經嚴重超越一般夫妻間可以容忍的範圍,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的「不堪同居之虐待」,法院最終依據相關證據與證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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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照片,沒有性交的直接證據,還能夠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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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面對配偶不忠的情況,難免覺得不甘心或怨恨,在這種狀態下,應避免做出任何重大決定,因為衝動行為的後果可能無法彌補,事後後悔小事,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更是得不償失。此時最佳的應對策略是先讓自己冷靜下來,並在冷靜過後多方思考,再決定是否採取行動。對於外遇離婚,您應多方面考慮包含財產分配、子女親權、各類賠償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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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蹺家拒回可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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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配偶未履行婚姻中的基本義務,包括長期不返家、不與配偶共同生活,在無正當理由下亦未履行法院之履行同居命令,此種情形可依民法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或第2項「重大事由」作為離婚訴訟之依據。當事人應善用履行同居訴訟作為前置程序,一方面釐清法律義務,一方面也作為日後離婚訴訟的佐證,若涉及子女監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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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愛抽菸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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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賦予法院高度裁量空間以認定婚姻是否破綻,亦賦予當事人於難以舉證具體法定事由時的補充請求依據。近年來法院亦更傾向採取實質審查標準,只要能證明婚姻關係已失共同生活實質內涵,即可視為難以維繫之重大事由,允許當事人依法請求終止婚姻,重獲人格自由與生活自主。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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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待奉不恭是否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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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姻破裂是否能成為離婚事由,核心在於行為之嚴重性與歸責性,並非單靠主觀不滿即可解除婚姻關係,法律仍要求有事實、有證據、有責任比例之合理審酌,方能保障訴訟公正與家庭倫理。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婚姻關係中,夫妻應相互尊重、誠信協力,共同經營生活,若其中一方對另一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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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同居的虐待應如何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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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的立法目的,不僅是為提供受害配偶一個合法結束不幸婚姻的途徑,也是對婚姻制度中基本人權的捍衛。通過法院的司法解釋和具體適用,該條款在處理婚姻中虐待行為時,充分體現對受害方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重視。縱使在某些情況下,夫妻已經處於分居狀態,但只要施虐行為仍然存在並對受害方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