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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時候才會回家呢?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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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婚後配偶長期離家未歸,幾無聯絡且無具體同居行為,配偶一方仍可提出無故分居為由訴請離婚。惟若欲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仍需提出雙方互動細節與自身嘗試維繫婚姻之證明,否則法院可能認定雙方均有責任,改採重大事由為裁判基礎。在婚姻關係之維繫上,法律雖規定夫妻應同居扶助,惟亦體認實質破裂之婚姻不應強行維持,唯有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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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忍靜一下,要先分居再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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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並非單憑情感破裂或分居狀態即能合法成立,兩願離婚雖不須法定事由,但必須具備書面協議、證人簽名並完成登記手續,否則不生法律效力;若無雙方合意,僅能透過訴訟途徑尋求法院裁判離婚,且須提出充分證據證明法定離婚原因或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始有可能獲准解消婚姻關係。為保障自身權益,建議當事人離婚前應諮詢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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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分居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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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長期分居雖不等於法律上的離婚事由,但實務上確實可與其他事由結合,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謂的「重大事由」。法院對此的判斷並非以分居年限為唯一標準,而是以「感情是否破裂」、「是否無復合可能」、「雙方是否仍履行婚姻義務」、「是否仍具共同生活的意圖」等多方綜合考量。因此若你或你身邊的人正處於長期分居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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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可以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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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裁判離婚的請求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列事由,不論是被虐待、惡意遺棄、意圖殺害、重大疾病、生死不明、故意犯罪等具體規定,或是第2項所稱其他重大事由,均需透過具體事實與證據加以證明,法院才會認定婚姻確已難以維持並判准離婚。這些規範的存在,既是對於婚姻制度的一種保障,也兼顧了在婚姻確已破裂而無法挽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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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久就一定會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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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分居雖然是一個重要指標,但絕非唯一標準,分居久也不代表「一定會判離婚」,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中,所有婚姻的開始與結束都需透過雙方意思或法院裁判,不能任由時間自然流逝來解決。若對自身婚姻狀況有所疑問,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釐清法律權益與風險,避免陷入無法掌握的被動處境。 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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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先告狀?是否要反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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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程序雖然冰冷,但卻是保護受害者的重要武器。女方必須男方解,法院判斷離婚的核心不在於對方如何包裝自己,而在於是否有具體事實符合法定要件。男方即便在訴訟中自我美化,若其行為違反法律所要求的忠誠與善待義務,終究無法欺瞞法院。對女方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誠實面對事實,善用法律工具,該反駁時反駁,該主張時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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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問題-贍養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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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057條雖賦予無過失而陷於生活困難之離婚一方得請求贍養費的權利,但此項權利並非當然發生,須經法院實質審查其成立要件。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詳實調查雙方離婚原因、婚姻過程中之互動關係、請求人之財產狀況與生活能力,綜合判斷是否符合補助之必要與公平原則。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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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離婚事由的「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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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的判斷並非僅依個人主觀意願,而是採取客觀標準,判斷婚姻是否已經破裂且無回復希望。實務上的具體例子包括:配偶重婚或外遇但超過除斥期間仍可依第2項請求離婚;配偶長期賭博或吸毒致使家庭經濟崩潰;長期精神虐待、辱罵或冷暴力造成婚姻破裂;一方過度沉迷宗教忽視家庭責任;夫妻多年分居無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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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家庭生活之美滿幸福,有妨礙之情形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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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要求婚姻一定要完美無缺,但若婚姻關係中一方的行為或狀態,已經嚴重侵害另一方的身心健康或家庭安寧,造成夫妻間難以繼續共同生活,這就符合「妨礙家庭生活美滿幸福」的情形,法院可依重大事由裁判離婚。當事人若身陷此境,應當蒐集充分證據,並於必要時尋求律師專業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在離婚官司中處於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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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損害與離因損害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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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因損害與離婚損害雖然名稱相近,但制度定位截然不同。離因損害強調侵權責任,目的在於補償侵害配偶權、身體或精神法益的損失;離婚損害則是因裁判離婚所生,強調對無過失方因離婚結果產生的精神痛苦給予金錢補償。對於受害的一方而言,兩者並無衝突,應同時主張以爭取最大保障,但在訴訟策略上須留意舉證責任,離因損害須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