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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扶養費事件,是否受到父母間協議免除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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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基於父母與子女間的身分關係自然產生的義務,不論親權歸誰,父母都應共同負責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長需求。如果父母之間有關於扶養費的具體協議,如離婚協議書,則此協議將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無論是扶養費的金額還是支付方式,都應依照協議執行。即便是沒有協議,法律也有規範父母對子女的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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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扶養費事件,如父母間有固定按月給付分擔協議,對於請求權時效是否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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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費的法律問題,特別是在父母離異或分居情況下代墊扶養費的返還要求及其時效。由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本係基於民法規定,父母不論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都應對子女有扶養義務。如果一方父母實際上已經承擔了全部或部分扶養費用,可以根據不當得利的法律條款要求另一方返還相應費用。若有關於扶養費的具體約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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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關於子女扶養義務協議之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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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在離婚或婚姻關係出現衝突時的扶養責任。根據民法1116條之2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責任不會因為結婚或離婚而改變。換句話說,無論父母是否結婚,他們都有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責任。然而,一般而言,父母對於成年子女並無法律上的扶養責任。這一點在民法1089條中得到了明確規定。父母之一方單獨扶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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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者,可向未負擔之父或母請求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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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這一義務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身份關係自然產生,而不是基於是否共同生活或實際行使監護權。這意味著,即使父母中的一方沒有與子女共同生活,該父母仍然負有扶養子女的義務。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民法第1084條第2 項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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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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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前協議在法律上確實是一種有效的方式,可以讓夫妻雙方在結婚前或婚後就一些重要事項進行約定,以確保雙方權益。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婚前協議事項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可以協議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夫妻的住所可以由雙方共同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則可以聲請法院定之。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家庭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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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由夫妻雙方共同行使親權?法院得否依職權酌定?有什麼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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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根據民法第1055條第2項的規定,法院有權依其職權,決定由離婚夫妻共同行使或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與義務。這一點基於子女的最佳利益,且法院也可以在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根據民法第1089條重新作出判斷。這種觀點認為,即使夫妻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也不意味著他們在離婚後不適宜共同行使對子女的權利與義務。雖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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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扶養費事件,如父母間有分擔協議金額,請求金額是否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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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中有關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問題,尤其是在離異或分居家庭情境下,關於扶養義務的基礎,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是基於身份關係自然產生的,不因父母離異或親權歸屬而有所改變。即使父母中的一方未直接參與子女的生活,也不免除其扶養義務。至於,扶養費的協議與請求權,由於父母間的扶養費協議會直接影響請求權的金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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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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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會面交往的制度設計旨在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即使父母分居或離婚,子女依然能與雙親保持正常的親子互動。當遇到執行困難時,法院將通過法律手段確保裁定的履行,同時注重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並努力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合作與溝通。會面交往制度旨在維護未成年子女與雙方父母的親子關係,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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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65條第1項、第1069條本文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溯及視為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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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非婚生子女在當今制度下,仍能透過法律制度建立身分、取得保障,無論其父母是否結婚、母親是否為本國籍、子女是否生前獲得認領,只要能證明其生父身份並符合法定要件,即可透過認領、訴訟等方式確立親子關係並主張其繼承、扶養、國籍等相關權利。這也反映出台灣法律制度在親子關係、身分保障方面,已逐步邁向尊重實質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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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夫奪子 可提臨時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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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遭遇探視困難且有保護令在身之情況下,筆者完全有權利尋求法律途徑聲請改定或臨時監護權,同時也應積極規劃探視安排,維護自己與子女之親情關係。法院裁定的核心原則在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因此無論是交付訴訟、監護變更或探視協議,均應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與穩定成長為主要目標。唯有在法律與家庭制度雙重保障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