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父母如何請求代墊子女之扶養費?
瀏覽次數:76
問題摘要: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是基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因父母離婚或婚姻關係的變動而消失。若父母之一方代墊扶養費,另一方有責任依不當得利的原則償還相應的費用。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綜合考慮父母的經濟能力、照顧狀況及子女的生活需求,並以子女的最大利益為核心,進行公平合理的判決。這樣的判決不僅維護了未成年子...
-
前夫(妻)不付小孩扶養費,可以不讓他行使會面探視
瀏覽次數:72
問題摘要: 法律設計探視權制度,正是為彌補親權未全部由一方行使時,子女仍能獲得雙親關愛之需求,因此應珍惜並善用此一機制,透過協調與合法程序解決糾紛,而非貿然切斷或設限。在雙方關係無法修復時,唯有理性溝通、依法行事,才能真正守護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使其身心均衡發展,不因父母情感的破裂而失去被愛與關心的權利。法院及...
-
前夫不付小孩扶養費或付錢不夠小孩生活費,該怎麼辦?
瀏覽次數:72
問題摘要: 離婚雖終止夫妻關係,但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責任仍繼續存在,子女扶養費具法定性質,雙方不可任意拋棄或免除,法院亦會依最佳利益原則予以審酌,從而確保未成年子女之生活、教育與健康權益不因父母婚姻變動而受損害。倘對方怠於履行,應積極利用法律手段主張權利,包括聲請強制執行、提出扶養費變更聲請、乃至訴請刑事責任等,...
-
前夫拒扶養小孩,可以這麼做?
瀏覽次數:70
問題摘要: 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並不會消滅,即使協議書未明文記載,父母仍應依法律規定共同分擔子女生活與教育費用,若一方拒絕給付,得循民法第179條請求返還其應分擔費用,或依民法第1118條起訴請求扶養。若對方持續惡意逃避,可進一步採刑事途徑控告遺棄罪,或由法院依職權裁定給付金額。建議可先循家事調解處理...
-
若當初二人協議離婚時約定子女扶養費皆由妻一人負責,妻不得再向夫請求扶養費,問此等約定有無效力?
瀏覽次數:65
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中將全部扶養義務加諸一方且免除另一方扶養義務之約定,原則上對於雙方當事人間有效,惟對於未成年子女無拘束力,且不得作為子女日後主張扶養請求之障礙。此乃因子女之扶養請求權屬於法定請求權,不得因協議免除或預先放棄,亦不得由父母合意剝奪。故倘若子女扶養權益受損,仍得依法透過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請求扶養費...
-
離婚後,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生活?
瀏覽次數:61
問題摘要: 離婚後生活保障應為整體規劃的結果,而非單一制度的依賴,贍養費、扶養費、財產分配、損害賠償等皆可透過法律制度妥善運用,離婚雖代表婚姻關係的終止,卻不代表權利義務的終結,應以積極態度為自身與子女爭取合理保障,建立穩定生活基礎。我國法律上保障的法定贍養費是針對因判決離婚而喪失婚姻所維繫之生活保障者,目的在維...
-
離婚沒這麼簡單?協議書怎麼寫才不會糾紛
瀏覽次數:58
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建立在雙方真意表示、合法形式及具體可履行的內容之上,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必須以書面為之,並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且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方生效力,因此除了書面內容本身的嚴謹外,簽署及登記程序亦須依法辦理,尤其證人應為年滿二十歲的成年人,且必須確實知悉雙方離婚真意,避免出現偽...
-
再見婚姻!我要追求我自己的人生啦~想離婚要怎麼辦?
瀏覽次數:54
問題摘要: 離婚不應輕率為之,但若婚姻已名存實亡,持續存續只會造成雙方更大傷害與壓力,與其苦撐不幸的婚姻,不如勇敢面對現實,依法律程序追求自我人生新階段。離婚既是法律行為亦是心理轉折,須兼顧理性處理與情緒調適,方得達致真正解脫與新生。未來即使脫離婚姻狀態,亦應正視人生自主與責任,逐步重建生活與信心,繼續走向屬於自...
-
監護權跟扶養權有什麼不同?離婚協議書上該怎麼寫呢?
瀏覽次數:54
問題摘要: 辦理離婚登記時,戶政機關必須確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型態,是單獨監護還是共同監護。單獨監護的情形下,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重大事項由監護權人一人決定,通常在父母間溝通不良或衝突頻繁的狀況下較為合適,以避免在戶籍遷移、醫療處置、銀行開戶、護照申辦等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事項上產生阻礙。共同監護則是雙方共同擔任法定代理...
-
分手又不是世界末日,關於離婚,上法院前能先做的事?
瀏覽次數:52
問題摘要: 即使婚姻關係已經解除,父母仍須依子女生活、教育、醫療等需要,繼續提供相應扶養,直至子女成年或具備自立生活能力為止,這項規定的立法精神在於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婚姻變動後,仍可獲得穩定生活支持與妥善照顧,不致因父母感情問題而影響成長權益。因此,在離婚協議或法院裁判中,關於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探視、扶養與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