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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扶養義務與費用計算之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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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定扶養義務的確立與費用計算的標準,必須兼顧倫理秩序、實際需要與經濟能力三大面向,法律明確規範親屬間之義務與順位,確保扶養責任不會因逃避而落空,而費用計算則以民法第1119條為原則,並參考主計總處數據作為基準,再依個案情況調整,法院不能僅逕以平均數字為依據,否則有違公平,實務上則透過調查雙方具體經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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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無工作收入,屬「無扶養能力」或「無謀生能力」,可以請求扶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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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主婦無工作收入,並非當然屬於無扶養能力或無謀生能力。依照民法第1117條,家庭主婦仍可藉由夫妻財產共享而具備生活來源,且料理家務不等於失去謀生能力。因此,不得以家庭主婦為由逕行主張自己沒有扶養能力,或要求父母對其負扶養義務。唯有在確實符合「不能維持生活」及「無謀生能力」的嚴格要件下,成年子女才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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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也行?「事實上夫妻」有什麼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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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事實上夫妻是為補救未辦理結婚登記卻長期共同生活之伴侶在法律上遭遇的不利處境而發展出的制度,其本質是透過判例與學理逐步建構。此種關係一方面承認雙方具有夫妻生活之事實,另一方面又避免因完全缺乏法律依據而造成弱勢一方生活困難。雖然無法取代正式婚姻,但至少在贍養、遺產酌給、家庭費用分擔、扶養義務等領域提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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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不是絕對的?免除扶養義務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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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父母的義務並非絕對,法律規範子女可在父母過往行為嚴重違反扶養責任、造成身心傷害或遺棄的情況下,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扶養費額度與方式亦需依父母生活需要與子女經濟能力合理決定,並非強制子女完全負擔父母的生活開銷,法院審理時會兼顧公平原則與事實情節,確保扶養義務合理可行。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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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配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扶養義務是否要以不能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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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配偶間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扶養義務的產生要件核心在於「不能維持生活」,對一般親屬尚須符合「無謀生能力」的限制,但對於配偶與尊親屬則排除此限制,僅要生活確實難以為繼,便能成立扶養請求。這樣的制度設計,充分展現法律既維護人倫秩序又兼顧現實公平的價值取向,也提醒每個人,婚姻與家庭不只是情感上的連結,更包含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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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子女請求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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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向子女請求扶養在法律上固屬保障,然而制度設計以「不能維持生活」為請求前提,使得實際援引並不輕鬆。法院對扶養請求雖多表同情,然終仍須以法律要件為審查標準,子女若拒不給付,法律上雖可訴請裁定,情感層面的失望與關係的裂痕卻難以修復。因此,長輩若欲避免晚年陷入扶養糾紛與經濟窘迫,不僅應妥善規劃資產,更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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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於未成年人之扶養費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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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協議之效力,應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其是否由父母與子女簽署固屬形式要件,但更須重視實質內容是否合理,是否有損子女權益,是否為父母單方面權利濫用,且法院依法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予以改定、撤銷或宣告無效。即使協議經由子女本人簽署。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或同意權人,應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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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扶養義務人並無扶養能力,則自始不生扶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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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118條雖在文字上區分「免除」與「減輕」,但其適用前提不同:有能力但履行後陷於困境者,始生免除或減輕問題;若無能力,則自始即不成立扶養義務。確立「無扶養能力即不生扶養義務」的原則。此一原則符合法律精神,也兼顧人道與現實,避免義務人承擔不可能完成的負擔,亦維持法律在親屬關係中的公平性。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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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的費用,我可以不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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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院判決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前,扶養義務人對先行由政府或其他機構墊付的費用,依法仍負返還責任,不能以「尚未判決減免」或「日後可能減免」為理由拒付;若希望免除先行費用,需透過行政或司法程序,提出明確請求並取得裁定或行政處分支持,否則主管機關得依行政執行程序強制追繳,且法院對未來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通常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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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無工作收入,屬「無扶養能力」或「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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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主婦無工作收入的情況下,並不能自動被認定為「無扶養能力」或「無謀生能力」。其一方面因為丈夫所得依法屬夫妻共同財產,家庭主婦仍有資源可用來履行扶養義務;另一方面,家庭主婦只要身心健全,並不屬於法律上所謂無謀生能力的範疇。其在家務勞動與照顧子女的情況,只能視為暫時性無法外出工作的狀態,而非永久喪失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