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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輔助宣告後,受輔助宣告人行為能力會受到什麼限制?
問題摘要: 輔助宣告制度是台灣民法在2009年修法後引入的重要制度,目的在於兼顧心智功能輕度障礙者的尊嚴與自我決定權,同時提供法律上的適度保護與協助。不同於傳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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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不合於監護宣告要件,法院可以改為輔助宣告?
問題摘要: 監護與輔助制度在我國法制下具互補功能,兩者在聲請人、管轄法院、流程與費用等方面相同,可視當事人情況於程序中互相轉換。制度設計強調保護弱勢者權益,亦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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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如何辦理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問題摘要: 透過程序,法院將選出最適任之人擔任監護人或輔助人,以確保受監護或輔助人之人格尊嚴與法律權益受到最大保障。此項制度不僅體現對弱勢者的法律扶助,也落實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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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監護宣告裁定上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是什麼?如有拒絕會同開立要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在職務執行上,監護人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負責生活照護、療養、法律行為代理與財產管理等,並依民法第1101條受限於特定處分須經法院許可,不得任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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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當事人之父已經有老人痴呆,不動產的過戶有效嗎?如何預防再發生?
問題摘要: 本制度的核心在於以「保護與尊重受宣告人之意思」為導向,強調其殘存能力的活用。法院於聲請監護宣告時,除審酌診斷證明與鑑定報告外,也會調查生活事實、家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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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如何利用暫時處分守住失智家人財產?
問題摘要: 面對親屬日益顯現失智徵兆或其他心智障礙問題,家屬不應被程序拖延所困,可即時透過聲請暫時處分、金融註記與預告登記等工具,對症下藥地為其設立法律防護網。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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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如何自益信託與安養信託守住失智家人財產?
問題摘要: 自益信託與意定監護制度均為高齡者在尚具能力時,提前為未來失能、財務管理困難等情況所做的法律與財務安排。前者確保資產管理與生活需求得以持續供應,後者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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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聲請法院死亡宣告,必要性為何?
問題摘要: 死亡的法律認定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為具體可驗證的事實死亡,須經屍體檢驗後開立證明;二為失蹤人經法院裁定的死亡宣告,屬法律上的擬制死亡;三為災害失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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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意定監護究竟應該安排?
問題摘要: 意定監護制度提供極高的自主性與靈活性,讓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能在意識清楚時預作安排,決定未來由誰管理自己的生活與財產。從監護人的選任、契約的公證、生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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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監護人可以對受監護人的財產應如何管理?
問題摘要: 無論是法定監護或意定監護,監護人於管理受監護人財產時,均應恪遵法律規範,依法開具財產清冊、必要時取得法院許可,並以善良管理人之標準妥善處理監護職務。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