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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註釋-調整或免除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額之事由
民法第1030-1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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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二規定註釋-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債務之計算
民法第1030-2條規定: 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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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三規定註釋-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財產之追加計算
民法第1030-3條規定: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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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四規定註釋-婚後財產與追加計算財算之計價基準
民法第1030-4條規定: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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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一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之定義
民法第1031條規定: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說明: 民法第1031條規定夫妻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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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一條之一規定註釋-特有財產之範圍及準用規定
民法第1031-1條規定: 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 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 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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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之管理
民法第1032條規定: 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但約定由一方管理者,從其約定。 共同財產之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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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之處分
民法第1033條規定: 夫妻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為處分時,應得他方之同意。 前項同意之欠缺,不得對抗第三人。但第三人已知或可得而知其欠缺,或依情形,可認為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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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註釋-結婚前或婚關係存續中債務之清償責任
民法第1034條規定: 夫或妻結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應由共同財產,並各就其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 說明: 民法第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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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一千零三十八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制之補償請求權
民法第1038條規定: 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而以共同財產清償者,不生補償請求權。 共同財產之債務,而以特有財產清償,或特有財產之債務,而以共同財產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