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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規定註釋-結婚之無效
民法第988條規定: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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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註釋-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賠償及相關規定
民法第988-1條規定: 前條第三款但書之情形,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離婚之效力。但剩餘財產已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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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未達結婚年齡)
民法第989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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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未得同意)
民法第990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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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一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有監護關係)
民法第991條規定: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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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不能人道)
民法第995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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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六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精神不健全)
民法第996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 民法第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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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註釋-結婚之撤銷(因被詐欺或脅迫)
民法第997條規定: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說明: 民法第997條的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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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八條規定註釋-撤銷之不溯及效力
民法第998條規定: 結婚撤銷之效力,不溯及既往。 說明: 民法第998條規定結婚撤銷的效力不溯及既往,這一條款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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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規定註釋-婚姻無效或撤銷之損害賠償
民法第999條規定: 當事人之一方,因結婚無效或被撤銷而受有損害者,得向他方請求賠償。但他方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