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四十六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46條規定: 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就前條第一項得處分之事項,為捨棄或認諾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法院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但離婚或終止...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四十七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47條規定: 法院於收受訴狀後,審判長應依事件之性質,擬定審理計畫,並於適當時期定言詞辯論期日。 攻擊或防禦方法,除別有規定外,應依事件進行之程度,...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四十八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48條規定: 就第三條所定甲類或乙類家事訴訟事件所為確定之終局判決,對於第三人亦有效力。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確認婚姻無效、婚姻...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四十九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49條規定: 法院認當事人間之家事訴訟事件,有和諧解決之望或解決事件之意思已甚接近者,得定六個月以下之期間停止訴訟程序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 說明...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0條規定: 身分關係之訴訟,原告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除別有規定外,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 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之訴訟,於判決確定前,共同被告中之一...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一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1條規定: 家事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家事訴訟事件,除本法...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二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2條規定: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三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3條規定: 婚姻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由中華民國法院審判管轄: 一、夫妻之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夫妻均非中華民國國民而於中華民國境內有住...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四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4條規定: 依第三十九條提起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未被列為當事人之其餘結婚人參加訴訟,並適用第四十條之規定。 ...

  • 06
    Aug

    家事事件法第五十五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55條規定: 婚姻事件之夫或妻為受監護宣告之人者,除第十四條第三項之情形外,由其監護人代為訴訟行為,並適用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之規定。 監護人違反受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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