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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七十六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76條規定: 法院收受書狀或筆錄後,除得定期間命聲請人以書狀或於期日就特定事項詳為陳述外,應速送達書狀或筆錄繕本於前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人,並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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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七十七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77條規定: 法院應通知下列之人參與程序。但通知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規定應依職權通知參與程序之人。 二、親子關係相關事件所涉子女、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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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七十七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77條規定: 法院應通知下列之人參與程序。但通知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規定應依職權通知參與程序之人。 二、親子關係相關事件所涉子女、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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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七十八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78條規定: 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 法院認為關係人之聲明或陳述不完足者,得命其敘明或補充之,並得命就特定事項詳為陳述。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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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七十九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79條規定: 家事非訟事件之合併、變更、追加或反聲請,準用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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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八十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80條規定: 聲請人因死亡、喪失資格或其他事由致不能續行程序者,其他有聲請權人得於該事由發生時起十日內聲明承受程序;法院亦得依職權通知承受程序。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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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八十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80條規定: 聲請人因死亡、喪失資格或其他事由致不能續行程序者,其他有聲請權人得於該事由發生時起十日內聲明承受程序;法院亦得依職權通知承受程序。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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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一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81條規定: 裁定應送達於受裁定之人,並應送達於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得聲請法院付與裁定書。 說明: =民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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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二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82條規定: 裁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宣示、公告、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告知於受裁定人時發生效力。但有合法之抗告者,抗告中停止其效力。 以公告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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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三條立法沿革
家事事件法第83條規定: 法院認其所為裁定不當,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撤銷或變更之: 一、不得抗告之裁定。 二、得抗告之裁定,經提起抗告而未...